信息中心

良好棉花生产的六大原则十六项最低标准

作为棉花生产单位或者棉农个人,如果在棉花生产过程中的各项工作能够在五大原则的基础上,按十六条标准所要求的工作内容进行棉花生产,就意味着您的棉花符合良好棉花的要求。

原则一 植物保护

标准1 病害虫综合防治体系

1、棉花的健康成长 选择适应当地栽培的优良品种;及时清除田间杂草;使用有机肥料或秸秆还田改良土壤;采用地膜覆盖栽培技术;清理农田残膜;测土配方基础上根据不同地块的地力科学施肥;根据棉花长势、需要科学灌(滴)水;推广机械作业

2、预防害虫大量发生 使用包衣种子;利用冬翻、冬灌等措施降低棉田内害虫基数;清除有害虫的田边杂草;及早拔除中心虫株并带出地外销毁;种植玉米诱集带诱杀棉铃虫;减少棉田周围越冬虫源

3、保护和增加天敌的数量 建立和完善农田防护林,保护天敌栖息地;严禁剧毒农药在棉田使用;棉田进行生物、物理防治方法,使用生物药剂;点片防治害虫

4、对作物健康状况和主要益虫与害虫实行常规监测 定期调查棉花生长发育进程和状况,因地制宜采取措施;定期调查棉花病害状况,采取防治措施;加强虫害调查监测,及时发布预警信息;定期调查虫口密度和害虫发育状况

5抗性治理 交替使用农药,提高防治效果;合理混用农药,增强药性;不能针对一种害虫连续使用同一种农药;加强对棉农的技术指导,合理采用抗性治理措施;施药方法多样化:喷雾、土壤施药、涂药、滴药、烟熏等

标准2 使用的农药必须

1、经过国家登记注册;只使用国家批准使用的农药;使用的农药必须达到产品质量要求

2、使用规范的国家语言标识标签 农药标签需列明有效成份及混(单)剂含量、毒性、使用剂量;农药标签文字必须是使用地官方文字或中英文对照文字;农药标签需列明其有效成分,必须符合国家农药的使用标准;农药标签需列明适用作物、防治对象、禁限用和注意事项。

标准3、不使用斯德哥尔摩公约中所列出的农药 我国禁用:六六六、滴滴涕( DDT)、毒杀芬、二溴氯丙烷、杀虫脒、二溴乙烷( EDB)、除草醚、艾氏剂、狄氏剂、汞制剂、砷类、铅类、敌枯双、氟乙酰胺、甘氟、毒鼠强、氟乙酸钠、毒鼠硅(以上18种为2002年禁用);甲胺磷、对硫磷、甲基对硫磷、久效磷、磷胺(以上5种为2007年禁用);硫丹(2012

标准4 调配并使用农药的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

(i)健康;

(ii)接受过农药使用培训,能熟练使用农药

iii)不小于18周岁;

(iv)非孕妇或哺乳期妇女

原则二 保护水资源

标准5 灌溉:采用合理水利管理措施,提高水资源利用

加强水利设施建设和维护;遵守当地水资源管理条例、法规;平整土地,提高水资源利用率;逐步推广膜下滴灌技术;增强节水观念,采取节约用水措施

原则三 保护土壤

原则四 保护生态环境

标准6 土地的使用和转变应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

不能擅自转包棉田;不得私自开垦荒地;种植的棉田应有合理合法的手续、承包的棉田要有合法合同;不能擅自改变品种布局

原则五 提高棉花纤维质量

标准7 采摘、管理和储藏籽棉应尽可能减少异物、污染和损坏

对所有拾花人员特别是拾花季节工进行采摘前岗前培训;采摘棉花人员必须使用棉布兜,棉布袋,戴拾花帽;分级堆放关,切实做好“五分”工作,分收、分晒、分存、分轧和分售;机械车辆运输交售棉花;拾花期间,畜禽不得在棉田周围放牧;严格摊晒验收关,每天专人负责逐堆逐垛检验棉花采摘质量和摊晒情况,严禁生花、“三丝”、特杂等物混入棉堆

原则六 体面劳动

标准8农场主(包括佃农,合伙种植者等)有权在自愿的基础上建立代表自身利益的组织

标准9不使用、雇佣童工

标准10从事危险工种的最低年龄限制为18周岁

标准11自由选择就业:不允许强迫或强制劳动

标准12棉花生产中不存在待遇不平等的歧视现象

标准13工人和雇主均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建立和加入组织,选举代表并制定方案

标准14工人与雇主有权进行集体谈判

标准15雇主不得使用或容忍体罚,威胁对精神或肉体进行伤害,进行性骚扰或其它形式的骚扰,进行身体或口头凌辱

标准16对于纪律处分有透明清晰的政策和制度,而且应当传达给工人。
在线客服

在线客服